银建管字〔2023〕4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银川市建筑施工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现代网络科技作用,推进银川市建筑领域智慧工地设备安装及对接工作,实现信息技术与施工管理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我市建设施工现代化管理水平,推动智慧银川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银川市所有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DB 64/T1684-2020)有关规定制定的《银川市智慧工地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及验收标准》及《银川市智慧工地监控系统报拆流程》(详见附件1、附件2),安装对接智慧工地监控系统。望各参建单位充分认识到智慧工地监控系统对项目施工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落实监控系统的运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装范围
银川市市辖三区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平台建设内容
视频监控、环境监测、塔机塔吊管理、升降机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三、对接要求
(一)视频监控、环境监测、塔机塔吊管理、升降机管理系统接入银川市智慧工地监控系统,注册账户http://119.60.254.162:9000/yczj(已接入智慧工地系统的项目,已有智慧工地编号不用重复注册),对接公司为珠海新华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系统接入住建厅平台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注册账户www.nxjscx.com.cn,对接公司为宁夏筑云科技有限公司。
(三)设备安装对照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内容实施,网络传输应敷设专线。对接完成后,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填写银川市智慧工地质量验收记录表并留存(详见附件3),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由施工单位负责设备日常维护及保证数据正常上传。
(四)施工单位不得随意调整、拆卸监控等设施,严禁擅自关闭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且始终保持受控状态。项目达到竣工条件或停工6个月以上,可以办理智慧工地报拆、停用手续,报拆、停用申请需上传电子版至智慧工地平台,审核完成后方可将设备拆除或停用。
(五)各项目需高度重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按照上述要求,认真落实实名制及智慧工地管理工作,提升建筑工地智慧监管效能。我处将不定期开展线上线下抽查,对仍未按要求安装对接及上传数据项目的施工及监理企业给予信用惩戒,分别扣除施工企业诚信分200分、监理企业诚信分100分,同时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分别扣除个人分6分。
(六)所有对接成功的项目需将相关负责人加入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智慧工地工作群,加入方法为行管处执法中队工作人员邀请加入。智慧工地技术问题联系方式:
银川市智慧工地监控中心 时雪静 8594396
珠海新华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周东东 13259610033
宁夏筑云科技有限公司 蔡 婷 15009566418
附件:
1.银川市智慧工地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及验收标准
2.银川市智慧工地监控系统报拆流程
3.银川市智慧工地质量验收记录表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
2023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时雪静 8594396)
注:附件内容请自行下载查看
银建管字〔202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银川市建筑领域实名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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